境外旅客购物离境
退税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2.《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01
什么是离境退税政策?
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物后,满足一定条件的,在出境时可以申请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11%或8%的退税款。
02
满足哪些条件境外旅客可以申请退税?
境外旅客(指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办理离境退税。
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自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03
满足哪些条件退税物品可以申请退税?
退税物品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04
退税如何计算?
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退税币种为人民币。应退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退增值税额=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实退增值税额=应退增值税额-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
05
何种方式退税?
退税方式包括两种
1.现金退税;
2.银行转账退税。
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
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06
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流程?
退税物品购买
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
海关验核确认
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代理机构退税
无论是本地购物本地离境还是本地购物异地离境,离境退税均由设在办理境外旅客离境手续的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境外旅客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
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为境外旅客办理增值税退税,并先行垫付退税资金。退税代理机构可在增值税退税款中扣减必要的退税手续费。